《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23年第2期目录及摘要速览
本期特稿
儒家“和为贵”精神的当代价值
【摘要】儒家“和”思想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自孔子重“和”,再到其弟子有子提出“和为贵”,随后经孟、荀两派继承发展出“和为贵”的思想。几千年来“和为贵”不仅成为儒家思想典型,更成为中华民族核心价值目标和价值评价体系,并以此运用于“八条目”的各个方面,从而形成了以“和而不同,修身为本”为主要内容的“和为贵”精神。“和为贵”的精神,是“和”的宇宙观、价值观、人生观、道德观、审美观、国际观在新时代的展示,与时偕行,革故鼎新,为道屡迁,唯变所适,承载着中华民族生生不息的精神血脉。
【作者简介】张立文(1935—),男,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荣誉一级教授、博士生导师,著名哲学家。
中国式现代化专题研究
中国式现代化的要素、模式与变迁
【摘要】中国式现代化的研究有着重要的理论创新与实践指导意义。运用《毛泽东文集》(1—8卷)《邓小平文选》(1—3卷)《江泽民文选》(1—3卷) 《胡锦涛文选》(1—3卷)和《习近平谈治国理政》(1—4卷)等重要文献作为语料库,以大数据文本分析和内容分析方法对中国式现代化的要素、模式及其变迁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明:中国式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通过改革开放推动发展,从而实现建设社会主义的战略目标,从时间序列上分别经历了“四个现代化” “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国家”三种模式。中国式现代化是一个不断传承与创新、由中心走向全面发展的过程。
【作者简介】佟德志(1972—),男,天津师范大学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旭(1996—),女,天津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博士研究生。
中国式现代化研究述评与前瞻
【摘要】近年来,我国学界围绕“中国式现代化”这一核心议题持续深耕,形成了一系列较为成熟的研究成果。学者们从不同维度阐述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成逻辑,界定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丰富内涵,总结了中国式现代化的主要特征和价值意蕴,并提出了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路径。当下既有研究在梳理中国式现代化实践探索的历史分期、展现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谱系以及提供多学科交叉的研究范式方面具有重要学术价值,为后续的深化研究提供了学术基础与研究参照,但在理论研究的深度广度、视角方法以及对中国式现代化现实问题的回应与研究等方面仍存在较为广阔的提升空间。鉴于此,学界应当强化中国式现代化理论的体系化阐释、创新中国式现代化研究的视角方法、直面当前中国式现代化的现实问题,以高质量研究服务和贡献于中国式现代化伟大事业。
【作者简介】傅慧芳(1974—),女,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执行院长、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白茂峰(1996—),男,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政治·行政让制度运转起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机制分析
【摘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也是我国制度“人民性”的重要体现,其效能的实现有赖于运行机制的保障。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依法行权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运行方式。从直接支撑制度逻辑的“中观制度”出发,考察人民代表大会同人民关系的实现机制、人民代表大会同“一府一委两院”关系的实现机制,以及中国共产党同人民代表大会关系的实现机制,指出现有机制存在对代表的监督考核不足、信息公开的实际效果有待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一府一委两院”的实质性监督较弱等问题。
【作者简介】燕继荣(1962—),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研究员,北京大学公共治理研究所所长;柏艾辰(1999—),女,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研究生。
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内涵、意义与实现路径
【摘要】在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推进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的背景下,迫切需要从各个层面考察弥合老年数字鸿沟的社会治理方略。数字包容理念是全新的社会治理理念,对于老龄社会治理尤其重要。基于社会现实和未来社会发展方向需要厘清“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概念内涵,并从加强观念培育、增进协调治理、引导产业发展、鼓励社群支持和开发主体潜能五个方面构建数字包容老龄社会的制度框架。考察对老年人友好的数字包容社会的建设,弥合老年数字鸿沟,有利于及时回应老龄社会新形态和老龄群体的需要,助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有利于发挥我国基础设施优势,丰富数字中国战略新时代尊老孝老的内涵。建设“数字包容的老龄社会”,应全面深入贯彻以人为本理念,切实践行积极老龄观,增进多元主体协商共治,采用生命历程视角前瞻性规划与布局,提升互联网服务和内容适老化水平,有效发挥互联网使用的辐射效应,加强建设效果评估,完善数字包容社会建设政策。
【作者简介】杜鹏(1963—),男,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老年学研究所教授;韩文婷(1991—),女,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地方政府与治理
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德治的实现机制与治理效能— —以浙江省H村“功德银行”为例
【摘要】德治是传统时期乡村治理的重要方式,也是现代乡村治理体系不可或缺的一环。随着数字技术的应用,传统乡村社会特征发生改变,德治在乡村面临的内外环境和实现机制也相应发生变化,成为新时期乡村治理的重要议题。通过以浙江省H村“功德银行”案例研究,探讨了数字技术赋能乡村德治的实现机制和治理效能。研究表明,数字动员机制实现了乡村德治的关系整合,数字积分机制实现了乡村德治的规则重塑,数字监督机制实现了乡村德治的内生调节,为当前德治在乡村治理的有效实现提供了借鉴。
【作者简介】臧秀玲(1963—),女,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当代社会主义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康乐(1994—),女,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超大城市的基本权益型居住证:制度功能与限度
【摘要】《居住证暂行条例》确立的居住证是基本权益型居住证,具有加强流动人口属地服务管理、突破户籍藩篱、促进流动人口市民化、平衡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等重要功能,但居住证权益负载薄弱,居住证与积分落户之间赋权断裂,居住证申领门槛偏高、程序过繁等因素,抑制了其制度功能发挥。超大城市应降低居住证申领门槛,规定流动人口持居住证即可享有基础性权益和便利,但在子女教育和居住等关键服务上,应以合法稳定就业年限为主要依据,参考其他因素,建立梯度合理的有序赋权体系。拓展居住证功能,增强其通用性,使其由“一证一能”变为“一证多能”,成为流动人口的“一证通”。
【作者简介】谢宝富(1965—),男,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田星雨(1994—),女,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应急管理局主任科员。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辩证解读及当代启示
【摘要】唯物辩证法是马克思在社会批判中运用的基本方法,也是我们解读马克思对资本主义“不平等批判”的重要抓手。具体而言,借助范畴辩证法可以看到马克思对“平等交换”之不平等本质的揭露;经由社会历史辩证法可以澄明马克思“不平等批判”的价值尺度;通过否定辩证法则可以理解马克思对实现普遍平等的主体与现实路径的思考。从唯物辩证法的这三个方面,我们可以对一些西方学者提出的相关质疑与诘难作出回应,建构起对马克思平等思想的正确认识,并以此认清新自由主义平等观的意识形态本质。这也为守正创新地阐释共同富裕的平等意涵与中国式现代化道路提供了方法论的启示。
【作者简介】刘华初(1969—),男,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刘睿博(1995—),男,复旦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研究生。
意识形态的力量之源— —恩格斯“国家作为第一个支配人的意识形态力量”论断解析
【摘要】意识形态不是普通的意识形式,而是关乎时代治乱兴衰、关乎个人生死荣辱的特殊重要意识。意识形态没有独立发展的历史,却不影响它深度参与历史发展,成为支配人、塑造人的强大现实性力量。立足唯物史观,回到经典文本追问意识形态的力量之源不难发现:正是物质利益的感性光芒与现实驱动、国家机器的体制结构与权力加持、民族生活的历史延续和传统祝福、现实个人的精神追求和信仰渴望这些主要因素,使意识形态力量不断生成。作为“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马克思主义实现了意识形态、信仰、科学三者相一致,既能治国兴邦,也能安身立命,破除了国家运用意识形态力量奴役个人的统治逻辑和异化逻辑,真正致力于“普遍的人的解放”。
【作者简介】钟启东(1985—),男,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法律·社会
有限扶助:地方债违约风险处置的制度选择
【摘要】面对地方隐性债务存量,中央“不救助”原则起到了很好的源头管控和规避风险的作用,但近年来有些地方不断加剧的政府债务风险也给当地带来一定的经济和社会压力。采纳、借鉴预算法中对有关地方实行扶助的做法,对地方债的自救施以“有限扶助”作为“不救助”原则的辅助,是一项可行的制度选择。“有限扶助”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兜底救助”,是中央在坚持“不救助”原则、由地方自行偿还的基础上,明确限定接受资格、流向、程度和方式的扶助:根据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的强弱,设置扶助对象的资格;根据地方债筹集资金的性质不同,设置扶助资金的流向;根据中央财政压力的大小,就整体债务规模设置扶助的程度;根据中央在地方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中的角色定位,设置扶助的方式。同时,中央对地方政府实施扶助的条件、程序、责任后果等应当通过法律进行明确,进一步防范化解“有限扶助”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财政风险,实现地方债违约风险处置的法治化。
【作者简介】李蕊(1978—),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张彩彩(1993—),女,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企业公开数据权益保护的复合路径
【摘要】在立法未对企业公开数据权属作出明确规定的条件下,我国法院通过司法实践,开启了企业公开数据权益保护路径的探索之旅:从著作权法路径出发,到竞争法路径的选择,再到竞争法路径的偏离。以企业公开数据财产权益受损来论证竞争行为的不正当性,说明单一的竞争法路径已经不能适应企业公开数据权益保护的客观需要。竞争法路径偏离的底层逻辑是数据形态的进化,根据以算法技术为依托的数据形成机理,进化中的企业公开数据形态可以被类型化识别为原始数据、数据集合和数据产品三种类型。原始数据尚不具备资源性价值,权利与利益区分保护理论不仅为企业公开数据权益的分类保护提供了理论解释,而且为这一分类保护指明了竞争法和权利法的复合路径:对“数据集合”仍延续竞争法路径进行辐射性利益保护;在可权利化的“数据产品”类型之上,建构有限财产权予以保护。
【作者简介】李健男(1968—),男,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高宁宁(1996—),女,暨南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博士研究生。
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意涵与实践路径
【摘要】构建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是我国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推动这一服务体系有效实施的前提是对政策涵义的科学解读和对体系构成要素的系统把握。在梳理我国医养结合的政策演进、实践模式发展的基础上,对整合照料的服务模式、过程及要素等进行剖析,可提炼形成我国医养康养相结合养老服务体系的实践路径。研究认为,应从“需求评估—服务供给—质量提升”的全过程入手,以不同类别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中心,突出康养服务的角色作用,丰富服务供给,多维评价服务质量,以此实现医养康养服务的有效结合,促进医养服务提质增效。
【作者简介】孙鹃娟(1975—),女,中国人民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老年学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导师;蒋炜康(1992—),男,湘潭大学公共管理学院讲师;陈雨欣(1999—),女,中国人民大学社会与人口学院博士研究生。
人民主权、城市权利与美好生活— —城市“人民性”的三个面向
【摘要】城市“人民性”是涉及城市在何种意义上属于人民、人民的城市何以可能的问题。经典马克思主义、西方城市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城市理论都对城市“人民性”问题作出了讨论。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看来,建立属于劳动人民的城市政权,实现城市的人民主权是城市人民性的基本要求。西方城市理论在无力从根本上改变资本主义国家政权和城市属性的前提下,通过揭露资本主义对城市的控制和剥削,强调人民的占用权和参与权以彰显“民享之城”与“民治之城”。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人民城市理论中,城市的“人民性”既不仅仅是“占有”意义上的宣称,也不光是一种“权利”表达,而是嵌入在整个日常生活场域的实践,它要求将人民性贯穿于城市的规划、发展、治理与营造的全过程,并最终体现为人民的美好生活体验。
【作者简介】营立成(1989—),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教授,社会学博士;吴军(1984—),男,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北京市人口研究所)副主任、副教授;曹鸿宇(1999—),女,中共北京市委党校社会学教研部(北京市人口研究所)硕士研究生。